采砂权分包给个体户,小孩在河道淹死谁承担责任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中国期刊网
2021年2月25日 在采砂管理工作中,对于违法违规的采砂行为给予严惩,对河道居民宣传环保知识,让大家共同保护环境,保障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2021年8月16日 各地要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明确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村里的河塘淹死人谁负责 法律快车
2021年9月13日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 2021年1月26日 水利部: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和申请流程 河道采砂许可证适用于水利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河道采砂许可的申请和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 水利部: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和申请流程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中国政府网
2012年11月20日 河道采砂规划涉及铁路、公路、航道、电力、通信等设施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保护范围的,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 淮河干流、洪汝河 2022年9月11日 个体采砂场 采砂工人溺水死亡 营业执照是个体户 该工人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水利局对河道溺亡责任 河道溺水死亡是否赔偿 知识海洋

郑州市召开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市县
2021年9月29日 9月28日,郑州市召开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郑州市水利局河长制工作处,监督和法规处,水政监察支队、郑州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及各区、 2021年12月14日 《民法典》总则编第55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城乡公民以个 民法典通解通读丨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澎湃新闻

农村自住建房造成人身损害,由谁承担责任?——省
2021年12月3日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若应承担三被告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 ,被告梅某某修建的房屋为两层以上,其将两层以上的房屋发包给刘某某修 2013年12月18日 分歧 对于发包人将建筑施工项目工程分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承包人,应否为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承担责任,存在两种意见。 种意见认为,无充分证据证明建筑公司与郭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应予撤销。 第二种意见认为 承包人雇员受伤发包人应否承担用工责任中国法院网

工程多次分包、转包,工人受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汪正
2021年9月2日 在建筑施工领域经常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情况,即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公司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且多次分包、转包的情形非常多。那么,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由谁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呢?2022年12月30日 一、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可能产生的责任有哪些1、承包人雇佣工人受伤,发包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个人承包违法用工,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 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可能产生的责

2024装修工人摔伤,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知识华律网
2024年1月1日 装修工人摔伤,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 。 如果在工作中发生 人身伤害 的,就需要分别处理: (一)雇工人身伤害的赔偿 劳动者和单位是雇工的雇佣关系的,可以按照最高 法院 《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 2021年9月23日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等产生。 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 民法典“连带责任”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澎湃新闻

普法 最高院 人社部:5种情形下,无需确认劳动关系,责任
2022年4月12日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通常以劳动关系确认为前置程序,但是,在下列5种情形中,在认定工伤时,可要求责任主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违法转包的情形——违法转包关系中,转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转承包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时,由转包人承担工伤保险 2024年1月14日 工人受伤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要担责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亡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一旦出现工人伤亡的,下列三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工人受伤,包工头等实际施工方要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实际施工方的工人受伤,承包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华律网

实务简析:法院对快递各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2020年10月20日 在这种情况下,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及各自责任如何承担? (1)快递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加盟合同或者承包合同的效力 法院认为确定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 2021年12月30日 第二种观点认为,陶某在为龚某提供劳务后,龚某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人,对分包工程中所欠付的陶某劳务工资应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公司清偿陶某工资后,可以依法向龚某进行追偿。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 总承包人是否应对欠付劳务工资承担连带责任中国法院网

把项目分包给没有承包资质的包工头,发生工伤谁负责?天平
2020年9月3日 把项目分包给没有承包资质的包工头,发生工伤谁负责? 天平说法 用人单位将项目分包出去,分包单位的员工工作中受伤,发包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责任的,因为都不是本单位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赔偿自然也没有关系。 那 2021年2月25日 1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11 采砂管理相对薄弱 河道采砂管理相对薄弱,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一是河道管理权问题。 当前部分地区的河道权划分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对河道采砂管理带来干扰,很多河道都没有明确的划定管理范围,有部分河道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中国期刊网

案例大讲堂 丨 装修工程直接发包于“包工头”,工人受伤责任谁
2023年5月6日 个别业主错误认为将装饰装修工程发包于“包工头”,可以降低成本、规避税收、简化程序,但也会因此承担更重的工程事故责任风险,发生事故得不偿失,足以为镜鉴。原标题:《案例大讲堂 丨 装修工程直接发包于“包工头”,工人受伤责任谁承担?》 阅读 2021年12月14日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民法典》总则编第55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城乡公民以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作为营业资本,依法登记并在法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民法典通解通读丨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澎湃新闻

违法分包致劳务纠纷,法院判决:劳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年9月18日 最终判决,该劳务公司对拖欠的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因项目被违法分包,最终交由无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建设,并由此产生劳务纠纷。 2018年3月19日,河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廖某签 2022年11月28日 临时雇佣的工人受伤,责任谁来承担? 劳动者在劳动中发生事故 有劳动合同法 和劳动社会保障相关条例保障 但如是临时用工发生事故 应该由谁来保护呢?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某系自由劳务市场提供劳务的外来务工人员。 2021年9月29日,被告樊某某在 临时雇佣的工人受伤,责任谁来承担?澎湃号政务澎湃

装修工人因工受伤,发包给无资质包工头的发包人需承担连带
2021年10月27日 另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餐饮公司在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2021年8月9日 黄河的泥沙,确实大有用途 单纯从经济开发与资源利用的角度来看,黄河的泥沙确实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首先,黄河的砂资源是优良的民用建筑材料,可以用于混凝土的配制。 黄河中下游的泥沙粒径普遍很小,规格多在0025~015毫米之间。 这一粒径的河 黄河泥沙有什么用途?渭河河床严重淤积,为什么不放开采砂

村里的河塘淹死人谁负责 法律快车
2021年9月13日 在村里的河塘溺水身亡的案件,一般由当事人负主要责任,而由于村委会是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有管理责任,村委会对村内某流域溺水事件负有部分责任。 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村里的河塘淹死人谁负责的相关内容! 欢迎您的阅读! 在村里 2021年2月25日 近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条例的发布将对将会进一步规范湖南省采砂管理,进一步促进湖南砂石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接下来划重点! 带你一图读 3月1日起,全面实施!河道采砂不简单,这些规定你必须了解

个体工商户能否承担担保责任中国法院网
2016年5月3日 因此,在本案中个体工商户能够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不能为其经营者提供担保,否则经营者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债权人难以实现债权。 3、在实际生活中,有部分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不是同一个人,则个体工商户能否成为实际经营者的担保人呢?2023年7月27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债务由谁承担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个体工商户债务有协议按协议,没有协议由原经营者承担。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温馨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债务由谁承担找法网

水利局对河道溺亡责任 河道溺水死亡是否赔偿 知识海洋
2022年9月11日 溺水死亡,在河道淹死河道办有责任没 市政管理者有无责任的判断标准:1、公共设施的建设有缺陷的,有无警告标识和补救措施,如果无,则应当承担不作为造成的行政赔偿责任2、受害方有无过错,并且该过 村子边上挖土深沟至小孩溺水身亡水利局应该负什么责任2022年5月8日 一、不准随意多层修建。 新建或翻建房屋应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建设层数由各地规定,一般不允许建三层以上房屋。 在农村建造或翻修超过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团队建造,同时还需要向乡镇政府递交相关的申请,经过审批后 科普|一文讲清农村自建房的七个法律问题澎湃号政务澎湃

老人不小心掉进村委会挖的池塘里淹死了,村委会有怎样的责任
2016年4月7日 问题描述: 老人不小心掉进村委会挖的池塘里淹死了,村委会有怎样的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丁嫣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 2021年9月1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本案中的借款发生于被告陈某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时期,对于这笔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财产来 【以案说法】“个转企”之后,个体户原先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水利部: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和申请流程众聚企服
2021年1月26日 三 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作出处理,将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 2019年12月25日 靖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李某持刀伤害原告近亲属廖某致其死亡,对造成廖某死亡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人李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李某对原告近亲 【案例分析】精神病患者侵害他人 ,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经营个体工商户所欠债务,谁偿还?澎湃号政务
2022年4月18日 2、个体工商户为家庭经营的,所欠债务由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这只是规定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是家庭经营,且以家庭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 2020年8月20日 上述规定表明,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既包括外力损害,也包括自身原因的损害。雇员的身体原因引发重大损害时,只要这种损害发生在雇佣活动中,雇主就应承担一定责任。【案例4】 雇员在工休期间病死 雇主应给予赔偿 54岁的金某系张兴华雇用的临时装卸 雇员致人损害或自身遭受损害 4种情形雇主分担责任 澎湃新闻

受害人状告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30日 在诉讼活动中,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的,其经营者为实际的诉讼当事人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本案被告某木材加工厂的经营者王某接受原告林某的劳务活动,享有劳务结果。原告林某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受的人身损害,应当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2016年7月2日 这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更重要的是其具有一定的实务意义。 合伙经营模式下的个体工商户对外债务承担问题,尤其值得个体户的登记责任人认真思考。 不论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负责人还是相应的债权人都要学会运用《民诉法解释》第五十九条来维护自身的 合伙经营模式下的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法律问题探讨毛锋律师

雇佣期间因自身疾病身亡 雇主应承担何种责任? 中国法院网
2022年12月21日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雇佣关系侵权损害民事责任承担案件,其特殊点在于雇主承担的责任是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自身疾病引发死亡的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雇主在雇员从事雇佣劳务中所受伤害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本案中,赖某从 知乎 有问题,就会有答案

最高院:农民工(班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无
2021年2月14日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承包人与其雇佣的农民工(班组)之间系劳务法律关系,农民工(班组)作为受承包人雇佣从事施工劳务的人员,并非上述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故其不具备适用前述司法解释第 2021年6月6日 原告称白塔区姜老太修肤堂在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就已经因为“经营不善”而注销,被告不应再作出行政处罚。 白塔区姜老太修肤堂系原告包万龙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16年1月6日,注销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原告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注销之 判例!个体工商户注销后,注销前的违法行为由谁承担

个体工商户实为“夫妻店”,债务如何承担?中国法院网
2023年11月17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主要争议焦点为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是否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所产生的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其他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李某在火锅店中从 知乎专栏 随心写作,自由表达 知乎

知乎专栏 随心写作,自由表达 知乎
2013年12月18日 分歧 对于发包人将建筑施工项目工程分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承包人,应否为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承担责任,存在两种意见。 种意见认为,无充分证据证明建筑公司与郭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应予撤销。 第二种意见认为 承包人雇员受伤发包人应否承担用工责任中国法院网

工程多次分包、转包,工人受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汪正
2021年9月2日 在建筑施工领域经常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情况,即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公司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且多次分包、转包的情形非常多。那么,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由谁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呢?2022年12月30日 一、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可能产生的责任有哪些1、承包人雇佣工人受伤,发包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个人承包违法用工,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 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可能产生的责

2024装修工人摔伤,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知识华律网
2024年1月1日 装修工人摔伤,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 。 如果在工作中发生 人身伤害 的,就需要分别处理: (一)雇工人身伤害的赔偿 劳动者和单位是雇工的雇佣关系的,可以按照最高 法院 《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 2021年9月23日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等产生。 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 民法典“连带责任”规定汇总、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澎湃新闻

普法 最高院 人社部:5种情形下,无需确认劳动关系,责任
2022年4月12日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通常以劳动关系确认为前置程序,但是,在下列5种情形中,在认定工伤时,可要求责任主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违法转包的情形——违法转包关系中,转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转承包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时,由转包人承担工伤保险 2024年1月14日 工人受伤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要担责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亡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一旦出现工人伤亡的,下列三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工人受伤,包工头等实际施工方要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实际施工方的工人受伤,承包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华律网

实务简析:法院对快递各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2020年10月20日 在这种情况下,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及各自责任如何承担? (1)快递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加盟合同或者承包合同的效力 法院认为确定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 2021年12月30日 第二种观点认为,陶某在为龚某提供劳务后,龚某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人,对分包工程中所欠付的陶某劳务工资应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公司清偿陶某工资后,可以依法向龚某进行追偿。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 总承包人是否应对欠付劳务工资承担连带责任中国法院网

把项目分包给没有承包资质的包工头,发生工伤谁负责?天平
2020年9月3日 把项目分包给没有承包资质的包工头,发生工伤谁负责? 天平说法 用人单位将项目分包出去,分包单位的员工工作中受伤,发包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责任的,因为都不是本单位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赔偿自然也没有关系。 那